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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师范院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开展该专项博士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根据教育部安排,南京师范大学拟为唐山师范学院、邢台学院和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定向培养博士生,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定向培养单位 |
招生计划 |
招生专业及代码(教育博士) |
唐山师范学院 |
2人 |
1.教育领导与管理045172 2.学生发展与教育045173 3.汉语国际教育045174 |
邢台学院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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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
2人 |
二、报考条件
按教育部通知要求执行(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须登录http://222.187.120.13:9000/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5日17:00,报名费缴费成功报名有效。
各定向培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唐山师范学院:侯诗棋18611859773
邢台学院:张楠18631991029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王小明13590016288
四、考核和录取
专项博士的考核工作由相关招生学院负责组织。考核方式、要求和录取办法与普通招考类型的博士一致(查看我校2023年博士招生简章https://yz.njnu.edu.cn/pages/bszsml/bszsml_index.jsp?nd=2023及附件2),具体要求请至招生学院网站查看博士招生细则和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办法。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师范院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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